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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税务学院举办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问题”圆桌会议

发布日期:2019-08-01    来源:财政税务学院

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问题研究,以可持续方式加强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,我校财政税务学院于7月19日举办 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投融资问题”圆桌会议。会议由中财—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教授主持。

会场

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教授致辞。白彦锋教授阐明会议宗旨,从绿色能源、财政形势、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分析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临的形势,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保民生、稳投资、拉内需等方面的重要性,并强调其对逆周期调节的重大意义。

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包华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处长田永英、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研究员孙智、我校管理工程学院副院长刘志东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蔡秀云、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姜竹、我校财税学院副院长任强作主题发言。

包华律师从老旧小区的定义出发,结合北京市老旧小区现状,指出在城镇化进程放缓的背景下,针对房地产领域“存量市场”管理欠规范方面的问题,政府作为投资主体,应释放制度红利,以政策保障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发展。

姜竹教授结合城市收缩趋势下城市的再定位问题,指出应避免政府在小区改造融资问题上大包大揽、盲目铺开,并认为应在厘清权责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考虑投融资的介入方式,形成有偿代偿机制。

孙智研究员回顾了住建部关于小区改造标准的构建情况,提出当前住宅改造将以节能为切入点,改造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法律政策、资金安排等领域,并表达了对社会资本参与度的考量与关注。田永英处长通过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,揭示了当前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资金筹措、法律规范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,并结合我国近几年的改造情况与德国相关经验,提出应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,完善相关法律框架,期待改造在财政法律专家的支持下积极前行。

蔡秀云教授再次强调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,并指出应注重住宅改造方案的个性化,同时提出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,如制定相关政策、代表需求方与待改造的市场主体进行谈判。刘志东教授结合有关住房抗震加固筹资的研讨经验,分析了住房改造中权责问题的复杂性,并认为改造的推进必须有法律法规、相关政策作为支持,同时筹资的金融支持要以对小区增值为前提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任强教授借助对美国房地产税的调研成果,深入分析了当前老旧小区改造面临的困境,提出应建立小区内部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,以协调小区内部矛盾,促进改造进行。

讨论阶段,与会专家学者踊跃发言,从物业管理与协商机制、中外房屋管理制度差异、相关法律法规等角度各抒己见,热烈讨论。

白彦锋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认为,与会专家的专题发言与发散式讨论信息丰富,充分呈现出问题的复杂性。本次圆桌会议为各方今后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,为在本领域的研究突破奠定了基础。

编辑: 张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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